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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会计基础 > 大量解雇

大量解雇,是指企业在特定时间内解雇超过特定规模的员工。 各国对于大量解雇有不同的标准,而面对大量解雇有的国家采用以专法保护,如:台湾于2003年制定《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有的则视之为一般解雇,依实务延伸至法理,如:日本。 欧盟 欧体陆于大量解雇时保护受负面影响劳工权益之指令,分别是1975年之《集体解雇指令》;一九七七年之《事业单位移转所有权保护受雇者权利指令》;以及1980年《雇主破产时保护受雇者指令》。其中,1975年之《集体解雇指令》主要内容如下: 查看详情>>

大量裁员只是治标、暂时止血,重要的是要能迅速解决业绩低落或业务紧缩的根本因素,而要恢复元气则有赖留任员工的共同努力。因此,高阶主管们要负责整顿旧业务、排除病因、开发新业务,让垄罩在裁员愁雾和庞大工作量的留任员工看到继续努力的价值,才能让企业走出失败的泥沼。裁员是“承认失败”的讯息,但若未能妥善处理被资遣员工、留任员工士气,原本是为企业追求效益及避免可能的成本,可能还会损及员工利益,也使企业形象与商誉蒙上阴影。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