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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会计基础 > 抵押

抵押(mortgage),是指提供私人资产(不论是否为不动产)作为债务担保的动作,多发生于购买房地产时银行借出的抵押贷款或在典当商折现非不动产的物品。抵押常在银行或地产界中使用。在广东话使用区,以不动产作出的借贷通常又称为按揭。 查看详情>>

抵押的物品可能是: 有价值的证券、定期存单、债券、股票等。 房屋、土地、车辆、船只、飞机等。 贵金属、黄金、珠宝、钻石、骨董等。 按揭借款有抵押品,如果过期不还钱,没收抵品,或作拍卖,例如银主盘。 查看详情>>

无抵押借贷,又称无担保贷款或个人信用贷款,都是相似的,并流行于世界各地的其中之一种金融产品。借款视个人信用而借钱给于贷款人,而利息计算及额度则视借款人信用强弱而定。借款不用抵押品,定期还钱,若逾期不还,只有追讨,或者找担保人负责。以目前来讲视地区性不同无抵押借贷,无担保贷款或个人信用贷款,担保人关系部分已逐渐式微。改以借款人本身信用为主,作为放款单位是否批准的主要依据了。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