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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工薪所得 > 月事假

月事假是指当女性因月事不适而无法工作时,便可选择享有的有薪或无薪假期。目前,月事假仍备受争议,包括被指涉及性别歧视、影响生产力等。 查看详情>>

2007年,运动用品公司Nike亦在其行为守则中引入月事假,适用于全球所有地区的分部,并与其他合作伙伴签署备忘,要求他们跟随有关标准。 2016年,英国社企Coexist准许女员工在有需要时放月事假,成为首间设有月事假的英国企业。 各国立法情况 香港未有立法规定月事假,公务员事务局甚不积极争取,街坊工友服务处梁耀忠表示:部分男性反对月事假。 在台湾,《性别工作平等法》规定女性雇员若因生理日而导致工作有困难,每月可请1天生理假,每年可请3天生理假。若全年病假总天数不超过30天,将可获支付半薪。但如果30天病假都请完,仍可再请3天生理假,但3天生理假将不支薪。请生理假亦不需证明,若雇主要求员工提出生理假证明文件,可能会被罚款。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