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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财务管理 > 净稳定资金比率

在2007年–2008年环球金融危机中,包括英国的北岩银行和美国投资银行贝尔斯登公司和雷曼兄弟在内的多家银行因为过度依赖短期批发融资而陷入了流动性危机。随后国际清算银行制定了巴塞尔协议III。除了修改了资本适足要求,巴塞尔协议III还引入两个新的流动性要求:净稳定资金比率(net stable funding ratio、简称NSFR)和流动性覆盖比率(liquidity 查看详情>>

净稳定资金比率 净稳定资金比率在巴塞尔协议III的框架内制定。巴塞尔协议III将取代巴塞尔协议II成为银行业新的资本充足监管标准。巴塞尔协议III尚未实行。 净稳定资金比率计算了获得长期稳定融资的长期资产所占的比率。 稳定融资包括:客户存款,长期批发融资(来自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以及股票。 稳定融资排除了短期批发融资(也来自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 查看详情>>

标准 稳定/加权长期资产必须 > 100%。 计划施行 连同流动性覆盖比率,净稳定资金比率成为新的国际流动性准则改革的一部分。 流动性覆盖比率将被逐步推行,从2015年起,流动性覆盖比率将要求至少达到60%。推行过程将在2019年完成,届时水准将高于100%。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