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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羲定律

黄宗羲定律,由清华大学秦晖总结并命名,指一种根据历史得来的经济学、政治学现象:中国历史上,历代王朝为减轻、规范农民的赋税而推出的合并赋税类新政策,仅在初期起一定作用,因为市场平衡机制被扰动,随后便无法抑止层出不绝的各类新税;而后代王朝,往往因为某些时候缺钱,在前代的基础上再度合并赋税,导致不同名目的赋税被反复叠加征收,最终变本加厉地加重农民负担。明清之际的思想家黄宗羲在其《明夷待访录·田制》将此称之为“积累莫返之害”。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明朝万历年间张居正所施行的一条鞭法:将农民上缴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折成银两,并明令不得增加其他名目的赋税。但到了明朝后期,朝廷仍然征收其他赋税,如为了应付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