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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财经法规 > 价格双轨制

价格双轨制是中国经济改革初期实行的一种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价格过渡模式。价格双轨制下,同一种商品在国家的计划经济指标内有一种固定价格,在计划经济指标外有另外一种依照市场供需机制自由调节的价格。1980年代,由于物品价格采用两套定价系统,一些官员或其亲属,利用权力获得低价的重要物资,倒卖到 查看详情>>

背景 “价格双轨制”是指生产资料的价格分为“计划内”和“计划外”两种:企业在国家计划生产任务之内生产的产品按照国家规定的“计划内”价格出售,超出计划生产任务之外的部分可以按照“计划外”的市场价格进行出售。由于当时许多生产资料短缺,“计划外”价格一般高于“计划内”价格。国家希望通过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使整个经济从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 查看详情>>

促进了价格体系的完善:价格双轨制的实施引入了市场机制,逐步建立起生产资料市场,改变了过去高度集中的生产资料价格管理体制,平稳推进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 促进了生产资料的生产:“计划外”价格带来更大的利润空间,调动了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大大缓解了生产资料短缺的状况,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 促进了乡镇企业的发展:由于价格双轨制的实施,生产资料短缺的问题得到缓解,使得乡镇企业可以在市场上买到所需的原材料,从而促进了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 查看详情>>

1980年代,中国处于改革开放初期,计划经济体制并未彻底开放为市场经济。政府在这一时期实行价格双轨制,即有些重要物资除了按供求关系调整的市场价格外,会用特定的低价格提供给指定企业,做为计划供应。因为生产力不足然而需求量大,导致市场价格非常高。而在这套制度下,同一种物资的市场价格与计划价格之间的差价十分大。于是掌权的官员利用他们可以调拨物资的行政权力,占有计划物资并将其转到市场高价出售,称为“官倒”。从社会学角度来看,官倒实际是利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