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固要约(英语:Firm offer)是一种英美法系的专有概念,指的是于特定情况下,由契约当事人之一方所提出的要约是不可撤销的。通常而言,英美法系中的所有要约均得于受要约人承诺该要约前任何时候撤销之,即使是那些明示其为不可撤销的要约亦同;但是英美法中的“商人稳固要约条款”却是这一原则的重要例外。以下条文即为该例外的具体示例: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