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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税收法律 > 物业税

物业税是政府向地产物业征收的一种财产税,通常向物业的业主或租户等使用者征收。负责征收物业税的政府机构可能会对物业进行估值,并以物业价值的一个百分比作为应缴的物业税额。世界各国征收物业税的方式及税率各有不同。 查看详情>>

在中国大陆,物业税是一种新生事物,它跟现行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都各有异,也有同,有繁多税种,而物业税定义还在学术探讨阶段。 查看详情>>

根据香港《税务条例》第112章,第5B条《物业税的征收》,它是一种直接税的入息税,业主只是持有香港物业是不会被课税,除非物业被租出而产生的代价收入,是课税年度该代价收入的八成净金额(即是“应评税净值”)将被课物业税。另外,香港还有差饷、地税或地租(视乎适用条例)两种物业税项。 查看详情>>

房屋税在中华民国属于地方税,由地方政府课征,房屋税是对房屋所有人在持有期间所课征的财产税,课税范围包括房屋及附属于该房屋并增加其使用价值之建筑物。所谓的房屋,除一般通称的房屋外,尚包含其他形状特殊而供住宅、工作、营业等固定于土地上的建筑物在内,如夹层房屋及各种形状之散装仓库、油槽及加油亭等均是,税率根据用途(自住、住家用途、营业用途),以及持有户数而有所不同。 查看详情>>

房地产税(Property Tax或Real Estate Tax),也称为物业税,或简称为地税,是地方针对房地产征收的郡税,市税,学区税的总称。美国各个州税率不同,在美国,只要你拥有房子,你就要交纳房地产税,在美国税率通常为1-3%,加州大约在1.2-2.0%之间。乔治亚州是税比较低的地区,亚特兰大为例——每年约是房产估价的1%。 房产税最低的是Alabama--AL的0.32%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