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应当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3)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机器工时比例法的概念
企业筹资的动机
定义
附加税的账务处理
附加刑的种类
产品标准产量比例法的概念
企业筹资的动机产生
战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