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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批法的特点

1.成本计算对象,分批法的成本计算对象是产品的批别。由于在单件 小批生产类型的企业中,生产多是根据购货单位的定单组织的,因此,分批法也称定单法。但严格说来,按批别组织生产,并不一定就是按定单组织生产,还要结合企业自身的生产负荷能力,来合理组织安排产品生产的批量与批次。

2.以产品的生产周期作为成本计算期,采用分批法计算产品成本的企业,虽然各批产品的成本计算单仍按月归集生产费用,但是只有在该批产品全部完工时才能计算其 实际成本。由于各批产品的生产复杂程度不同、质量数量要求也不同,生产周期就各不相同。有的批次当月投产,当月完工;有的批次要经过数月甚至数年才能完工。可见 完工产品的成本计算因各批次的 生产周期而异,是不定期的。所以,分批法的成本计算期与产品的生产周期一致,与 会计报告期不一致。

3.生产费用一般不需要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在单件或 小批生产,购货单位要求一次交货的情况下,每批产品要求同时完工。这样该批产品完工前的成本 明细账上所归集的生产费用,即为在产品成本;完工后的成本明细账上所归集的生产费用,即为 完工产品成本。因此在通常情况下,生产费用不需要在完工产品和 在产品之间分配。但是如果产品批量较大、购货单位要求分次交货时,就会出现批内产品跨月陆续完工的情况,应采用适当的方法将生产费用在 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之间分配。采用的分配方法视批内产品跨月陆续完工的数量占批量的比重大小多少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