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和采购结果应当公开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应当公开。采用《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完成后,应当将采购结果予以公布。
2.采购人选择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应当符合法定要求
采购人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采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法规定,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工作人员向其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机器工时比例法的概念
企业筹资的动机
定义
附加税的账务处理
附加刑的种类
产品标准产量比例法的概念
企业筹资的动机产生
战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