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等地取得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的权利;
(2)平等地获得政府采购信息的权利;
(3)自主、平等地参加政府采购竞争的权利;
(4)就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提出询问、质疑和投诉的权利;
(5)自主、平等地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权利;
(6)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保守其商业秘密的权利;
(7)监督政府采购依法公开、公正进行的权利;
(8)其合法权利。
机器工时比例法的概念
企业筹资的动机
定义
附加税的账务处理
附加刑的种类
产品标准产量比例法的概念
企业筹资的动机产生
战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