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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价值评价
所有用于计算公司价值的项目都以市值而非账面价值作价。这是为了反映出公司价值本身蕴含的机会成本。有观点认为债券的价值估计应当考虑其固定本息的特点而使用债券的账面价值计算公司价值,尤其是在对公司的流动性分析中,债券在企业破产清偿时有着绝对优先权,先于其他一切种类的证券得以偿付。另外考虑到公司债券的流动性不及公司股票,因此债券发行时的市值受交易时间、市场氛围和购买的灵活性影响,往往也有很大差异。
计算公司价值时不计入现金是基于以下理由:由于现金可以作为股息支付给股东,因此对于有意购买股票的人,其购买股票的成本有一部分将被现金股息抵消掉。因此在计算公司价值时,要将现金的价值从公司价值中减去。基于同样的原因,现金用于偿还债务时,也要减去用于偿债的现金数量。
少数股东的权益虽然可能由于大股东的存在而在公司的管理权限上有所限制,但由于其本身属于所有者权益的一种,对公司本身的资产存在请求权,因此按照一般所有者权益的估值方法,在计算公司价值时加入该账户下的市值。
关联公司的股权市值要从计算公司价值中抽出,因为这部分股权主张的请求权,其对象资产是其他公司。
计算公司价值时,一些特殊的会计科目如未清偿的养老金负债、员工股票期权及其他与某项证券估值有关的条款,因为它们同样反映了对公司自身资产的权利要求。
在一些情况下,公司价值有可能是负值。如公司持有的现金总量超过了其他科目计算出的公司价值的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