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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的销毀

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会计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