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 (台湾)
中华民国在国民政府拨迁至台湾后,改革由中华民国大陆时期税制,并经1950年、1958年、1968年、1986年四次改革,逐步形成“直接税类”和“间接税类”两大部分包括所得税、货物税、营业税为主体的现行复合税体系。另外在台湾、澎湖、金门、马祖等自由地区现行租税制度依据财政收支划分法,也另可分为国税和地方税两大类。
以税负转嫁分类
直接税:所得税、遗产税、赠与税、土地税、房屋税、契税等组成;
间接税:货物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关税、证券交易税、印花税、使用牌照税、娱乐税。
以课税主体分类
国税是属于中央政府可支用的税收,包括有九种:关税、矿区税、所得税、遗产税、赠与税、货物税、证券交易税、期货交易税、营业税、烟酒税。
地方税是属于地方政府可支用的税收,包括直辖市及县(市)税,共有八种:印花税、使用牌照税、地价税、田赋(于1987年停征)、土地增值税、房屋税、契税、娱乐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94年税制改革,根据这次税制改革,形成共计23个税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税收的定义是:政府为了提供公共服务及公共财政,依照法律规定,对个人或民间企业(法人)无偿征收货币或资源的总称。“税制”即指税收制度,由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计税依据、减免税和违章处理等要素构成。经过多次调整,目前有18个税种。
按课税对象区分
流转税:包含增值税、消费税、关税。
所得税:包含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财产税:包含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船舶吨税
环境影响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烟叶税以及环境保护税。
行为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契税以及印花税等等。
按征收管理体系区分
工商税
关税
农业税:农业税于2005年12月29日公布废止,另外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于2006年2月17日全部废止,牧业税全部免征。
按税收收入支配权限区分
中央税(国家税)
地方税
中央地方共享税
香港
主条目:香港税收
香港的税收,与其它国家、地区的税种相比,具有种类较少且大多为直接税,分为四大类即所得税、财产税、消费税和行为税。
所得税:包含物业税、薪俸税、利得税
财产税:差饷及地租(过去有遗产税,现已取消)
行为税:博彩税、飞机乘客离境税、印花税、酒店房租税、汽车首次登记税以及专利和特权税。
消费税和关税:香港为自由港,绝大多数货品不征收关税,但会对极少数物品,主要是奢侈品收消费税,分别为酒精、碳氢油(石油制品)、甲醇、烟草四大类物品。
富人税
课富人税国家:法国曾在2012年提出,后来在2015年取消。
各经济体现行税制概况
实用工具
会计科目汇编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个人所得税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工资,薪金所得计算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劳务报酬所得计算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印花计算税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税款滞纳金计算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金额大小写转换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按揭计算器(车贷房贷)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发票查询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应税货物或劳务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应税服务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车船税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房屋出租税收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社保费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滞纳金计算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