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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会计录名词解释
《万历会计录》,中国明朝万历年间官修财计著作。

经过五年编撰,明神宗万历九年(1581年),户部尚书张学颜主持完成《万历会计录》。全书四十三卷:

第一部分是第一卷,用四柱格式开列,从洪武年间至万历年间各报告项目的总额;
第二部分是第二卷到第二十六卷,按布政司顺序,反映各项田赋收入的会计、统计数字资料,包括田土的亩数、夏税(麦、钱钞、绢等)数量、秋粮(米、钱钞、绢等)数量和人户数量;
第三部分是第二十七卷到第二十九卷,反映国家屯兵重镇的年饷开支数额;
第四部分是第三十卷到第四十三卷,反映国家各项收入与支出的数量,包括屯田、盐法、茶法、钱法、钞关、船料、商税、杂课等收入项目与内库供应、光禄寺供应、宗藩禄粮、本部职官、文武官俸禄、仓场、漕运、营工俸粮等支出项目。通过在各项数据加注议论,比较国家财政收支状况,反应财政收支中的问题。
《万历会计录》在明清两代影响很大。1644年九月,清世祖入北京,十月宣布以《万历会计录》所载各项标准征收钱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