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人银行结算账户有法定变更事项的,应于5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开户银行接到存款人的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报告。
机器工时比例法的概念
企业筹资的动机
定义
附加税的账务处理
附加刑的种类
产品标准产量比例法的概念
企业筹资的动机产生
战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