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虚假开户申请资料欺骗中国人民银行许可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2.开立或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未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上予以登记、签章或通知相关开户银行;
3.违反规定办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账结算;
4.为储蓄账户办理转账结算;
5.违反规定为存款人支付现金或办理现金存入;
6.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
机器工时比例法的概念
企业筹资的动机
定义
附加税的账务处理
附加刑的种类
产品标准产量比例法的概念
企业筹资的动机产生
战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