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算调整方案由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具体编制。经本级政府审定后,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核和批准;
(2)接受上级返还或补助的地方政府,应当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款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3)政府有关部门以本级预算安排的资金拨付给下级政府有关部门的专款,必须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并办理预算划转手续;
(4)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必须按照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不得挪用。确需作出调整的,必须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
(5)年度预算确定后,企业、事业单位改变隶属关系,引起预算级次和关系变化的,应当在改变财务关系的同时,相应办理预算划转。
决算包括决算草案的编制、决算草案的审批和决算的批复。
决算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的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年度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是预算执行的总结,是国家管理预算活动的最后一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