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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金融证券 > 优先股

优先股是拥有普通股不具备的某些特征的一类公司股票,同时具有债务工具和权益工具的特征,通常被认为是一种混合工具。“优先”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优先首先体现在公司资产清算的受偿顺序方面(索偿权),排在债权之后,比普通股优先;其次在股利分配顺序方面较普通股优先,通常按事先约好的股息率发放。优先股的条款通常记载于发行公司的公司章程中。 与债券类似,优先股通常也由主要信用评级公司进行评级。优先股的评级通常比债券要低,因为优先股股利的分派并不像债券利息一样得到保证,且优先股股东在受偿顺序上劣后于债券持有人。 查看详情>>

最优先股(prior preferred stock):许多公司在某一时点发行在外的优先股可能属于不同期,通常有一期的优先股被指定为最高优先级。如果公司的钱仅足够支付一期优先股的股利,则最优先股的股利将被首先支付。因此,最优先股相对于其他优先股信用风险更低(但通常收益率也更低)。 优先级优先股(preference preferred stock):优先级在最优先股之后的一期优先股称为优先级优先股。优先级优先股的优先级优先于公司其他类别的优先股(除了最优先股外)。如果公司发行了多余一期的优先级优先股,则每一期依据优先级排序。 可转换优先股(convertible preferred stock):可转换优先股的股东可以将优先股转换为该公司的普通股,普通股数量是事先确定的。转股可以发生在投资者选择的任何时间,而不论普通股市场价格的高低。转股是单向交易,投资者不能将普通股转回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的一个变种是反稀释可转换优先股,这类优先股近年来因为投资银行家Stan Medley而变得流行。他为多家公众公司构造了多类优先股变体。在Stan Medley使用的变体中,优先股可以转换为公司普... 查看详情>>

优先股为公司提供了一个可选的融资方式。在某些情况中,公司可以以对其信用评级没有惩罚或风险的方式,通过延期支付而递延股利。如果是传统的债务,公司必须支付,否则将构成公司违约。 偶尔公司也会使用优先股作为防御敌意收购的手段:创建附有毒丸(或强制转换或强制交换特性)的优先股,一旦控制权发生了变更,则毒丸将被执行。某些公司还在其章程中加入条款,授权董事会决定优先股发行的条款和条件。这些“空头支票”通常被用作收购防御,可能被指定了非常高的清算价值,且在控制权变更时必须被赎回,或者可能有非常大的超级投票权。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