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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三大类销售税
加拿大销售税可以分为三大类:

联邦政府的商品及服务税,又称货劳税(英语:Goods and Services Tax,GST;法语:Taxe sur les produits et services,TPS),
省级的省销售税(英语:Provincial Sales Tax,PST),
上述两种税项合二为一的合并销售税(英语:Harmonized Sales Tax,HST;法语:Taxe de vente harmonisée,TVH)。
合并销售税现时应用于安大略省以及新不伦瑞克省、新斯科舍省和纽芬兰-拉布拉多省三个大西洋省份。此税项由加拿大税务局收取后,再由当局向上列各省分发其所占的款项。

在育空地区、西北地区、努纳武特地区及阿尔伯塔省除了联邦的销售税以外,并没有再次一级的销售税。而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联邦销售税税率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