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臣百科欢迎您! 理臣:理臣教育官网 理臣咨询官网
400-835-0088
会计百科
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本位 > 金币本位制
金币本位制
金本位是一种贵金属货币制度,于19世纪中期开始盛行。在金本位制度下,每单位的货币价值等同于若干含重量的黄金(即货币含金量);当不同国家使用金本位时,国家之间的汇率由它们各自货币的含金量之比值-金平价(Gold Parity)来决定。

金本位制总共有三种实现形式:金币本位制、金块本位制和金兑汇本位制,其中金币本位制最具有金本位制的代表性。

金币本位制
金币本位制将黄金铸币作为法定本位币,而银币则退居辅币地位,它的自由铸造和无限法偿能力受到限制。

黄金作为本位币就有无限法偿能力,银行券可以自由兑换成金币,任何人都可以向国家造币厂申请将其所有的黄金铸造成金币或将金币熔成金属块。黄金的输入和输出在国与国之间可以自由进行转移。金币本位制的统治地位长达100年,其间对资本主义的生产起到过一定的促进作用。然而由于世界黄金产地分布不均匀,金币磨损等原因,金币本位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逐渐被金块本位制和金兑汇本位制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