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臣百科欢迎您! 理臣:理臣教育官网 理臣咨询官网
400-835-0088
会计百科
首页 > 税收法律 > 农村税费改革 > 农村税费改革成效
农村税费改革成效
农村税费改革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以来,各地政府机关基本能认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农民的大部分税费进行了减免,农村的税费有了大幅度的减少,一些乱收费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农民和政府相关机构负责人对“农村税费改革”认知度较高。
大多数农民知道中国目前有“农村税费改革”这项措施,并对农村税费改革的内容有一定了解。而官员对此项改革的了解比农民更多。

农村税费的收取在“农村税费改革”后比税改前大幅度减少。
农税改革中重新核定计税面积,农业税税费总额较之税改前有所下降,乡镇辖区税费总额上交额度明显减少。

“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出台规范了对农民的征税,为“减轻农民负担”做了制度性的保证。
税费改革前,农民需缴纳各种各样的税与费。主要有:农业税、农业附加税、农业特产税、农业特产税附加、屠宰税、村提留、乡统筹、教育附加费、教育集资、书杂费、义务工农业税等。税费改革后,国家取消其他费与杂税,农民只需缴纳一项农业税。2004年3月5日,温家宝在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幕的时候作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2004年的主要任务时说,要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实现农民增收和农业增产。五年内取消农业税。不少有条件的省份已在本省内取消农业税。

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表决决定,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中国农民告别了有2600年历史的“皇粮国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