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支付工资的那一天,称为“发薪日”,有法例保障,过期不支薪称为“欠薪”,雇员可以依《劳动基准法》等相关法律追讨雇主。
工资可以分为底薪、业务/绩效奖金及额外津贴等:
- 底薪:是每月每期最低的薪水保障额度。
- 时薪:是每小时的工作薪资,通常是打工族群的给薪方式,像是工读生,家庭教师(时薪收入最高的家庭教师,可达每小时五千以上的水准),二度就业妇女…等等。
- 业务/绩效奖金:是售货员、推销员、地产经纪、旅行社导游等,按其个别员工的营业额,多劳多得的。
- 津贴:包括交通津贴、住房津贴、教育津贴等。
2017年5月中华民国行政院主计总处今公布人力运用调查898万5千名受雇劳工平均月薪为3万7703元;月薪不到2万元者有39.5万人、月薪低于3万元者265.6万人,占全体受雇劳工29.56%;合计未满3万元总人数305.1万人、占全体33.96% ;3万到5万者590.4万人;月薪5万元以上则有163万2千人。
2017年台湾月薪 | 劳工人数 | 人数比率 |
---|---|---|
2万元以下 | 39.5万人 | 4.4% |
2万元~3万元 | 265.6万人 | 29.56% |
3万元~5万元 | 590.4万人 | 68.53% |
5万元以上 | 163.2万人 | 18.94% |
劳工总数 | 898.5万人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