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臣百科欢迎您! 理臣:理臣教育官网 理臣咨询官网
400-835-0088
会计百科
首页 > 税收法律 > 香港税收 > 香港直接税
香港直接税
香港税收可简分为直接税及间接税。香港一直实行简单税制,征收税种较少及主要为直接税。

香港的利得税税务年度为需评税公司的财政年度,或一个农历年;政府的财政年度则为4月1日到翌年3月31日。

直接税
以下税项根据香港法例112章税务条例征收。

薪俸税
薪俸税是纳税人为在香港工作所赚取的入息所缴交的税款。政府会对薪俸税纳税人提供各种免税额,扣除免税额后会按一个累进的征税率征税。惟所征收的薪俸税款,不会超过按标准税率(即未扣除免税额的应课税入息的某一个固定百分比)所征收的税款。
利得税
利得税是纳税人为在香港经营业务取得的利润所缴交的税款。
物业税
物业税是纳税人为在香港持有物业并出租赚取利润所缴交的税款。只持有物业不须缴交物业税,但仍须缴交差饷、地税或地租。
个人入息课税
个人入息课税是指为需要同时缴交薪俸税、利得税及/或物业税的纳税人所提供的一项税务宽减。税务局会对选择个人入息课税的人士的所有收入(即薪俸税、利得税及/或物业税所列明的各种应课税收入)合并,并以薪俸税税率课税,并享有薪俸税列明的免税额。因利得税及物业税不可享有薪俸税免税额,并以一个固定税率课税,薪俸税则有一个累进税阶(最初的税阶税率非常低),并享有各种薪俸税免税额,选择个人入息课税可以令所有入息一并当作薪俸税处理,因而减低税项。如选择个人入息课税反而导致应缴税款增加的话,税务局不会以个人入息课税计算税款,改为分开征收薪俸税、利得税及/或物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