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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协议检讨
由于1994年生效的利润管制协议,会于2008年届满,因此,香港政府藉检讨现有协议的机会,分别在2005年和2006年发出香港电力市场未来的发展咨询文件,就利润管制协议向公众作出咨询。而在咨询后,由2006年中开始,双方展开有关谈判,至今仍然未有最后结果。 政府在文件中,提出检讨利润管制计划的目标,分别为确保用电价格合理、回应各方对利润管制计划的批评,以及顾及发电相关的环保问题。

而各方面,都在新管制协议上,提出不同的意见。

引入竞争
包括前线等政治团体,在回应政府的咨询文件时,都要求取消利润管制协议,改为开放电网,特别容许广东省的电厂向香港供电。而在2005年,第一阶段咨询进行期间,中港电力已经宣布会筹备对港供电计划,并且在2006年,正式向香港政府申请连续电缆向沙头角供电。
政府亦在第一阶段咨询文件中指出,若然引进广东省的电力,有助减轻香港因发电造成的空气污染。而香港在2003年,已经将京都议定书引入。
消费者委员会建议,容许大型商业用户自行发电。
环保
准许利润水平,与电力公司的环保水平挂钩。
中电正申请兴建本身的天然气接收站,不过,于深圳盐田以及珠海都有天然气接收站的情况下,令人怀疑中电意图利用利润管制协议的保护下,将有关投资计入电费之中,令电费上升。
绿色和平,曾经于[2003年]向立法会提出,应该要求在新协议下,电力公司至少有百分十的电力,来自可再生能源。
改变监管方式
将利润管制协议,或类似协议的监管责任,交予独立的能源管理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