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臣百科欢迎您! 理臣:理臣教育官网 理臣咨询官网
400-835-0088
会计百科
首页 > 工薪所得 > 住房公积金 > 住房公积金有效性辩论
住房公积金有效性辩论
有些民间学者、社团、社会质疑公积金效率,有学者和社团主张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其主要观点是,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效率低,全国住房公积金资金超过一半闲置在账户与定存无异,未能有效运用于住房领域或是社会经济,而公积金部门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公开报道的公积金案件,从2003年的3起,2004年的8起一直上升到2007年的17起,2008年的18起;涉案金额也从2003年的1.16亿元上升到2006年的10.8亿元。住房公积金遭挪用案件的频发并非偶然,这表明目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存在不少漏洞。

但支持者认为贪污案件在所有国家的所有财政项目都会发生,公积金项目并没有特殊之处,而贪污案件的事后追讨与国库填补后并未影响个人账户金额,所以司法案件与民众个人利益其实没有直接相关。而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制度,总好过没有的国家,同时也是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一大要点政策,其金钱翻倍效果、低利贷款效果、申贷条件放宽效果等是一般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很难靠个人力量去做到。而任何型态的强积金其实都隐含替社会上金钱管理能力较差者强制储蓄的意涵,这种人性上的功能也是必须关注的一点。